2018大连交通违法举报奖励规定
导语 2018大连交通违法举报有奖,具体的奖励规定是什么呢,一起看看文章。
奖励规定
(一)涉及同一举报人时,每天奖励限额不超过500元,每月奖励限额不超过2000元。举报人自愿接受其他奖励办法(服务)的,具体奖励标准和内容由交警部门陆续公布提供。认证举报的时间以举报的交通违法发生时间和电话举报时间节点为准。
(二)对多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同一时间、地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三)凡经认定,对超过法定举报时效的、举报人未提供真实身份的、举报信息证据规格不合格的、违法举报不属实或证据不足的、依法履行职责直接从事交通管理的执法人员、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的、按照《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套取奖金牟取利益为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进行举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其他不适用的情形,一律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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