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对象

导语 大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1000元补贴哪些人能申请?申请对象都有哪些?大连本地宝来告诉你!

  1.问: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有哪些?

  答:学籍地在我市辖区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各高校)2018年度毕业有求职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问:求职创业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答:每人1000元,一次性发放。

  3.问:毕业生怎样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毕业生登陆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毕业生服务区”,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注册信息并保存,打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4.问: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大连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发放地区指定银行的借记卡复印件和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另外,低保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贫困残疾人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详见附件2)和家庭成员(以户口簿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家庭在有效期内的扶贫卡或《扶贫手册》;特困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毕业学年的贷款合同。

  上述1、3、4款中证明材料未注明有效期的,须提供由县级及以上核发部门开具的截至申请日该证明材料仍然有效的证明。

  5.问:求职创业补贴的发放程序是什么?

  答:毕业生将申报材料提供到所在院校的相关部门进行初审。院校初审结束后,将初审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在校园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再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大连市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明细表》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生公示名单、公示证明材料及其它申请材料在2018年3月30日前报送至高校所在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

  各有关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于2018年6月1日前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求职补贴】即可获取大连求职补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条件、补贴政策依据以及补贴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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