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身份证办理业务变更的通知(2月2日)

导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护市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临时调整公安派出所窗口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连市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身份证办理业务变更的通知

  各区、市、县分别开设一个固定居民身份证窗口预约办理业务。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原则上应全部调取历史照片和指纹信息生成新的办证受理信息,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必须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的,要在采集前、采集后做好对人员和设备的消毒工作。在此期间全部受理速递证(跨省异地证除外),暂停受理自取普通证以减少发证环节的人员接触。对已制作好的自取普通证,申请人如无特殊紧急情况,建议延迟至疫情结束后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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