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祭扫活动的通知(6月5日)

导语 大连祭扫活动恢复了吗?什么时候才可以前往祭扫?需要注意什么?大连本地宝来告诉你!

  大连市民政局关于有序恢复祭扫活动的通知(大民发〔2020〕85号)

  各区市县民政局、各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各殡葬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殡葬领域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满足市民殡葬活动需求,现就有序恢复祭扫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序恢复祭扫活动

  即日起,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公墓、骨灰堂、散坟集中安葬区等祭扫场所恢复祭扫活动

  二、基本防控措施

  (一)各殡葬单位要结合恢复祭扫活动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防控管理、服务流程及注意事项,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各殡葬单位对进入人员实行“一卡”(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一码”(大连健康码)查询准入管理,凭绿码通行。

  (三)各殡葬单位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测温结果高于37.3℃的祭扫人员不得进入并提示其到医院就诊,信息要及时向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报告。

  (四)各殡葬单位要引导群众从简治丧,采取预约服务,严格控制祭扫场所内人员数量,减少人员逗留时间,避免人员密切接触。职工和祭扫人员均要佩戴口罩,保持1米的安全距离。室内祭扫场所要通风换气,严格落实关于空调通风系统运行及清洗消毒等各项措施和要求。

  (五)各殡葬单位要做好祭扫场所的卫生清理和设施消毒工作,按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时收集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整洁干净。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民政部门要做好恢复祭扫活动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各祭扫场所执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在确认祭扫场所具备开放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其开放。对发现问题的,立即责令停止祭扫活动并进行整改。

  (二)各殡葬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承担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依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因玩忽职守、履责失当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公墓、散坟集中安葬区恢复祭扫活动工作规范

  2.骨灰堂恢复祭扫活动工作规范

  大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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