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妇幼保健院8月10日起正常开诊

导语 根据大连市卫健委《关于有序恢复医疗服务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尽最大可能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从8月10日起,全市部分医院逐步有序恢复门诊工作。大连市妇幼保健院8月10日起正常开诊。

  1.总院:恢复妇科专家诊;

  2.长江路分部:儿保门诊(聚集性通风不良训练项目暂缓开展),中医门诊(除外中医理疗项目)、眼科门诊和口腔门诊(仅收治急诊);

  3.白山路分部;

  4.友好分部(8月12日起正常开诊);

  5.乳腺科(仅收治限期手术与化疗)、妇科各病房(仅收治急诊和限期手术)。

  开诊的科室需严格执行预约诊疗制,避免人群聚集,门急诊诊疗工作要求按照“一人一诊一室”执行;住院各病区严禁满床,须预留两个备用房间做隔离备用,继续严格管理陪护人员,每名患者最多安排一名陪护人员,且必须经过认真排查,严禁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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