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海葬服务的公告

导语 为持续推动大连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保障市民享受殡葬优惠政策,我市2021年海葬服务工作已正式启动。

  全体市民:

  为持续推动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保障市民享受殡葬优惠政策,我市2021年海葬服务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葬服务对象

  逝者为大连市户籍且选择骨灰海葬。

  二、海葬基本流程

  (一)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逝者死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自行选择海葬服务单位填写《海葬申请表》;

  (二)确定海葬时间后,海葬服务单位通知申请人领取海葬用品、登船卡、降解罐卡和海葬活动须知,每位逝者亲属不超过3人;

  (三)在指定码头登船海葬,海葬后在船上发放《海葬证》。

  具体环节请咨询海葬服务单位。

  三、海葬服务单位及报名方式

  经市民政局备案并签署2021年海葬服务协议且已取得骨灰撒海证的海葬服务单位现为以下七家:

  四、海葬政策

  按照省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6〕54号)和《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绿色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大民发〔2015〕217号)等要求,大连市户籍且选择骨灰海葬服务的居民免费享受骨灰海葬服务

  按照《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连市红十字会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大民发〔2017〕10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大连市户籍选择骨灰海葬的居民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减免等优惠政策

  五、历年海葬人群祭祀服务

  历年来已完成海葬服务的逝者亲属,凭《海葬证》可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海葬服务单位报名进行海葬祭祀活动,每位逝者亲属不超过3人。海葬服务单位将根据海葬开展情况适时安排祭扫活动,市民政局将根据祭祀人群规模、需求调整海葬服务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为确保市民享受相关殡葬优惠政策,请市民选择市民政局向社会公示的具有骨灰撒海证的海葬服务机构开展海葬活动,市民政局每年将公布符合条件的海葬服务机构。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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