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下调核酸检测费用至60元/人

导语 自2021年8月25日零时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调整为60元/人份。核酸检测已预约缴费80元,但未做检测的人员,可到收款窗口退费,按60元重新缴费。

  自2021年8月25日零时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调整为60元/人份。核酸检测已预约缴费80元,但未做检测的人员,可到收款窗口退费,按60元重新缴费。

  已经做完核酸检测,因检测数据同步上传国家数据库,医院将无法改退费用,望周知!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8月24日

  政策背景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服务新冠疫情防控,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60元10合1混合检测最髙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5元5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为每人份30元(详见附件)。

  二、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政策不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时,各医疗机构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S25040300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停止试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

  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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