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起普兰店区居民离普需持24小时内核酸+盖章公函

导语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普兰店区全域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和在普兰店工作的人员,从即日起原则上不离开普兰店。确有必要和充分理由离开普兰店的,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区审批手续。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1.从即日起,“非必要不离普”。普兰店区全域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和在普兰店工作的人员,从即日起原则上不离开普兰店。确有必要和充分理由离开普兰店的,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并履行离区审批手续。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出具公函,并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街道出具公函,并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因病需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妥善安排,体现人文关怀,防止简单粗暴。

  2. 划定的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外围设置硬隔离设施,派人员值守。原则上居家,每户每2到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人员,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

  3.从即日起,普兰店区全域范围内各类室内外景区、景点等文博场所,家政、商品房销售、房产中介等生活服务性行业,以及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外的诊所、卫生院等一律暂时停业,药房暂停销售“一退两抗”类药品。

  4.即日起,普兰店区全域范围内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共享电车及各类客车(旅游包车)等公共交通全部停运。经区总指挥部批准的重点民生物资保障车辆,持区防指印制的车辆通行证,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行。

  5.从即日起,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家与单位,两点一线”,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普兰店区全域范围内满足营业条件、符合防疫规定的各类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便利店、宾馆、加油站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场所可以正常营业,但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错峰、限流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和人员聚集;餐饮行业及单位食堂暂停堂食,可提供打包外带或网络订餐类服务。

  7.全区各类生产企业及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满足“集中吃住、人不外出”的前提下,方可正常组织生产经营和施工,员工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管理,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杀和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联防联控靠大家,让我们携手同心、并肩前行,积极配合属地、部门、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大连市普兰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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