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旅顺全员核酸检测通知(附检测点)

导语 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定于4月12日6:00至4月12日22:00,对我区全域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有序、分批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旅顺口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定于4月12日6:00至4月12日22:00,对我区全域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有序、分批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4月12日早6:00至22:00(各采样点结束时间视辖区居民检测完成情况可能提前)。

  二、检测对象:

  旅顺口区辖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近日已进行过核酸检测的居民也需参加12日检测。

  三、采样地点:

  见下表,具体采样点开放信息以单位、街道、社区(村)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辖区居民按照单位、街道、社区(村)通知要求,错时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请携带智能手机和身份证,提前准备好本人辽事通健康码、行程卡;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可请亲友使用辽事通代展码功能,特殊情况时可以扫描身份证。

  3.采样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核酸采样。

  五、特别强调:

  1. 本轮检测为严格的全员核酸检测,辖区内所有居民务必要主动参加,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人员不可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应按规定到区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3. 集中或居家管控人员不可在社会采样点采样,应服从管控安排,按规定频次进行入户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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