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2日起大连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上调

导语 根据《关于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大房金管发[2022]4号),现将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如下:一、市本级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二、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2022年7月1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89.74%。根据《关于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大房金管发[2022]4号),现将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

  二、其他区域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2日起实施。

  相关背景: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 当资金运用率大于等于100%时,市本级(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下同)单人35万元,双人63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0万元,双人52万元。

  ■ 当资金运用率小于100%且大于等于90%时,市本级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

  ■ 当资金运用率小于90%且大于等于85%时,市本级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 当资金运用率小于85%时,市本级单人50万元,双人9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45万元,双人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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