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连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导语 大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提高,现行标准请见正文。

  大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单位:元/年.人
优抚对象类别 原标准 提高标准 新标准 月标准
烈属 37858 2580 40438 337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2348 1880 34228 2852
病故军人遗属 30222 1460 31682 2640
注:新标准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3〕34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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