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劳发[2007]139号关于开展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大连市总工 会

大劳发[2007]139号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与安全
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知识,使广大职工深入了解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办单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开展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
主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金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哲
市总工会副主席 曲朝阳
秘书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副处长 郭廷良
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昊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副部长 杨雨身
竞赛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具体负责开展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联系电话:83624751。
三、竞赛要求
(一)市及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要积极组织企业职工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竞赛活动要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二是竞赛活动要与企业的整体工作紧密结合,三是竞赛活动要与企业班组建设相结合,四是竞赛活动要与落实《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相结合。通过参加活动,使企业管理者和生产一线职工受到劳动安全教育,形成“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尽责,确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氛围。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活动,增强全体机关职工的安全意识。
(二)《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解答》试题刊登在2007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5月1日出版)上,并同时在易安网(www.esafety)、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府网站(www.molss.gov.cn)、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政府网站(www.chinasafe.gov.cn)、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www.acftu.org)公布。参赛者可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试题。参赛单位如需要《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参考书和试卷,可直接与《劳动保护》杂志社联系。
(三)竞赛采用笔答形式,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请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答题卡统一收集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答题卡收集截止日期为2007年7月31日。
(四)为全面掌握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总工会开展活动进展情况,各区、市、县要于7月31日前将本辖区参赛单位和参赛职工人数等认真填写到竞赛活动汇总表中,按系统分别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
四、竞赛目标
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健康。
五、具体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结合近年来发生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发动。特别是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学习宣传要深入到班组,使职工真正理解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的意义,了解竞赛的主题、目的,使活动的要求变成每一位职工的自觉行动。
(二)实施阶段。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参加活动的企业单位和职工,并组织实施。期间,竞赛组委会将不定期对各参赛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
附件:竞赛考核标准和参赛单位人数情况汇总表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连市总工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伤保险 安全生产 知识竞赛 通知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7年7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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