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具体详情

导语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大连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大连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的相关办理流程,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企业按规定时间办理失业且档案材料齐全,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流程

  详见《大连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流程

  三、失业保险金标准

  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市内四区及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每人每月420元;北三市每人每月350元;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455元。缴费10年及以上的,市内四区及金州区、旅顺口区、长海县每人每月480元;北三市每人每月400元;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520元。全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每人每月30元,随同失业保险金一起发放。

  四、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

  缴费年限 满1年不满2年 满2年不满3年 满3年不满4年 满4年不满5年 满5年不满6年

  享受期限 3月 6月 9月 12月 13月

  缴费年限 满6年不满7年 满7年不满8年 满8年不满9年 满9年不满10年 满10年以上的

  享受期限 14月 15月 16月 18月 24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月起,每月11-2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进行审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第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审验机构是市户籍所在区失业保险机构。第二月起在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审验。26日以后,失业人员可以到商业银行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更多的关于大连失业保险领取参保缴费等信息,请查询大连失业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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