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语 大连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什么条件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大连职工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有哪些?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政策解读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职工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申请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

  2、房屋坐落地应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设定依据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办理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证明提取人与房屋所有权人关系的结婚证。

  4、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农村房屋出具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文件)。

  5、房屋权属证书及翻建、大修费用的收据。

  办理流程

  1、本人或配偶携带上述材料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2、以翻建、大修行为发生日前一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费用总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能满足使用时,其配偶可以提取自身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市内办事处:8:30-16:00 区市县办事处:8:30-11:30 13:00-16:00

  补充说明

  1、房屋坐落地应位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2、翻建、大修商住两用房或非自住住房及房屋坐落地在港、澳、台地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认为职工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明文件或其申请提取资金的用途需延伸审核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相关人员拒绝配合或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办事处(营业网点)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具体提取金额以办事处(营业网点)前台实际审核为准。

  联系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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