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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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3、《工伤职工五级至十级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步骤一:材料申报
用人单位需提供上述办理材料与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到工伤经办机构办理。
步骤二:待遇审核
1、每月1-20日,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到工伤经办窗口核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窗口审验完毕后,打印《大连市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单》。
步骤三:待遇支付
1、财务部根据工伤生育经办部门审核结果,经会计复核无误后生成报盘数据,报银行支付。
2、次月1—20日,本人持《大连市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存折,未按时领取的,到医保中心财务窗口领取。
办理地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