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师证变更注册指南
办理条件
注册在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内的医师
办理材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一份原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交一份原件)
6.市体检中心或非主城区(中、西、沙、甘、高新以外的地区)的“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的体检表;(验原件,交一份复印件)
变更执业地点还需要:
(1)拟注册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执业地点由非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变更至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的申请人除提交1-7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变更通知单》及小二寸照片1张;
(3)执业地点由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变更到非市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医疗机构的申请人只需提供《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执业注册证书原件。
变更执业范围的还需要:
(1)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以下材料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①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
②在大医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市中心医院、市妇产医院或市第七人民医院等省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后,提交《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及《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业务培训考核证明》。
(2)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执业类别的还需要需要:
(1)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2)所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获得新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后,二年内未注册的,需到市中心医院、大医附一、大医附二、市友谊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疾控中心或市中医医院进行3到6个月的培训,并提交经考核取得合格的证明(即《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培训考核表》)。
办理地点
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办一号窗口(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1楼C区)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65850116
注意事项
1.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建议申请人不使用订书器装订申请材料,用曲别针整理即可;
2.《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中原执业机构意见及拟执业机构意见一栏应由相关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原执业机构已注销的,由原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原执业机构意见栏加盖印章,出具注销证明;
3.经核查,网上信息系统暂无医师资格信息的申请人,需到我委医政医管处补录资格证信息后,方可进行变更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