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手续
导语 大连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手续是什么样的?需要什么材料?走哪些步骤?
大连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纳税落户手续
一、基本手续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内勤民警应到公安部门户网站核对迁移人员登记信息;同时核验不随迁配偶应系未纳入国家计划管理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婚姻状况证明;
2.《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或取得“房屋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的情形);
3.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须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属实并截图存档);
4.《税收完税证明》。
二、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交手续:
1.随迁配偶及子女与申请人户口不在一处的,提交配偶及子女《居民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2.随迁配偶在连有职业的,提交我市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职业提交有登记失业信息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户籍地为乡村地区,且户口簿“服务处所”“职业”栏未登记就业信息的,免提交);
3.属本市劳务派遣或外包公司代缴社会保险的,提交双方派遣协议或社会保险代缴协议;
4.随迁子女为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的,提交学信网学籍查询记录;查询不到的,提交《在校学籍证明》。
三、审核程序
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手续齐全,5个工作日核发准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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