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动车上牌民生服务行业包括哪些
导语 为规范大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大连市制定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根据通告,民生服务行业包括(一)医疗卫生行业;(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等。
问:大连电动车上牌民生服务行业包括哪些?
答:为规范大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大连市制定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根据通告,民生服务行业包括
(一)医疗卫生行业;
(二)邮政、快递、报刊投递;
(三)电力、供水、燃气、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抢修等;
(四)环卫清洁;
(五)外卖配送及瓶装燃气、桶装饮用水、鲜奶运送。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对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实行总量控制,分批上牌,优先限量办理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本市其他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分区通行、区域限行”等原则,细化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登记并发放过渡期标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车辆性质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2021年8月23日起,核心区对用于民生服务行业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号牌总量,按照从事民生服务的企业中已缴纳社保的路面一线员工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实有数量,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发展实际,实行总量控制。确因工作需要提出增加号牌数量申请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工作实际核准后,企业统一购车、统一办理。
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行驶证上签注准许行驶的区域,并通过牌照样式号段加以区分。电动自行车登记后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电动自行车应在签注准许行驶的区域内使用,不得跨区域行驶。
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4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
2021年9月30日起,核心区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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