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

  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起付线(俗称“门槛费”)以及报销比例因医院级别、本地治疗或异地治疗而不同,具体标准如下图所示。

  提示:成年居民在医大附一、医大附二、市中心医院3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的住院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65%

  ①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年度支付,为年度累计起付标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保一年最高可以报销500元。具体门诊报销待遇见下表

  ②慢特病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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