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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025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

导语 近日,大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2025年度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25〕17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下限为4359元/月。

  二、2025年10月起,全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按照新标准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已办理待遇计发、丧抚待遇领取、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等业务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不再重新核定。如需进行社平工资调整补差,可按照《大连市用人单位社平工资调整补差操作指引》(附件)进行操作。

  三、系统调整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8:00至2025年10月3日8:00。期间,各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单位管理客户端、银行柜面等渠道将无法办理用人单位申报缴费等相关业务。请您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人社政策服务热线12333。

  附件:

  大连市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补差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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