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狗证

办事指南 > 大连狗证
我要办理:
狗证办理禁养名单狂犬疫苗接种医院
大连市狗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8-16 10:12:46
区域划分

重点养犬管理区

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金州区、旅顺口区的城市部分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等城市市区内。

其他城市市区外作为一般养犬管理区。

城市市区内偏僻的平房区,经当地公安机关(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经市公安机关)决定,可按城市市区外进行管理;

城市市区外的城镇,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可按城市市区内进行管理。

办理材料
个人养犬

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

(二)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

单位养犬

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科研用犬、护卫用犬及演艺用犬等特种犬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的资格和业务性质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养犬设施和场所证明;

5、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6、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犬只数目清单(含犬种名称)。

办理流程
个人养犬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养犬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养犬管理负责人审批。

2、对符合养犬条件的犬只准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单位养犬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向养犬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民警到养犬场地审核后,经养犬管理负责人审批。

2、对符合养犬条件的犬只准予许可,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3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1、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点击进入

2、辽宁公安APP:安卓版 | 苹果版

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大连各区县市所属公安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

大连各区县市所属派出所电话地址一览

点击展开
热点推荐
相关热点资讯推荐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