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手续及时限

导语 2018大连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办理手续和流程是什么?要带什么材料?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大连本地宝为您带来大连落户政策详解。

  事项名称: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服务对象:个人

  实施机关:大连市公安局

  办理机构:户籍地派出所

  依据:《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大政发〔2017〕5号)

  一、基本手续

  1.落户申请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字)。

  2.落户审批表(内勤民警填写)。

  3.被投靠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4.投靠人(子女)《居民户口簿》(受理民警须到公安部“门户网站”核实确认信息,打印后加盖户口专用章及受理民警名章)、《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符合“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无需提供本条手续)。

  6.《出生医学证明》或我市有资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除基本手续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对应提供材料:

  1.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符合“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需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录(聘)用审批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2.被投靠人符合“在新区落户一年以上并合法稳定居住”条件的,需提供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取得租赁房屋合同备案证明或借住亲友家中并欲在此房屋地址落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落户意见书》;居住在单位宿舍的需提供单位宿舍居住证明。

  3.投靠的子女是国外出生的,需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该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的《出生证明》中文翻译件复印件(需加盖出生落户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被收养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父母离异的,还需提供已确认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书等合法手续。

  4.在校证明(18周岁以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高中<含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或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办理投靠落户的,需就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5.农村居民之间的子女投靠父母,需由落户地村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落户证明。

  三、审核程序

  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审核办结。

  四、办理时限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收费标准依据:无。办理此业务不收费。

  数量限制:无。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业务监督电话:中 山 88052192 西 岗 83011679-303 沙河口 88124653

   甘井子 88052908 高新园区84457331 旅 顺 86633500

   开发区 88160700 金 州 87837085 保税区 87180625

   普兰店 83134692 庄 河 89725710 瓦房店 85770736

   长海县 89882464 花园口 89120178 长兴岛 85284597

   星海湾 88057030

  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

  (二)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登记或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上述内容将根据国家省市新法律法规的出台随时加以调整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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