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导语 9月27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从今年10月份开始,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二级、三星级、四星级及部分一级、五星级居住小区约700个小区,开展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
9月27日,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从今年10月份开始,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二级、三星级、四星级及部分一级、五星级居住小区约700个小区,开展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
考评结束后,将对排名靠后的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公众媒体和住建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调查对象及方式是什么?具体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0年度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市居住小区优化管理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的工作要求,我局通过公开招标选聘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格罗贝斯大数据(大连)有限公司作为满意度调查单位,大连理工大学作为监督管理单位,将于今年10月份开展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为保证入户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调查数据真实有效,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单位做好支持配合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方式
本次居住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以满意度调查为主要内容,拟对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二级、三星级、四星级及部分一级、五星级居住小区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业主(占比80%)、业主委员会(占比5%)、社区(占比5%)、街道(占比5%)和区物业主管部门(占比5%)五部分,调查方式为入户面访填写问卷为主,电话及线上调查为辅。
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具体要求
各被调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应于9月30日前在所有应当全力配合此次调查工作,对需刷卡进入单元门或刷卡上楼的,应提供必要支持。如发现妨碍、阻挠第三方调查单位进入小区进行物业服务质量考评,或者贿赂第三方调查单位等行为的,将按照《大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分规则(试行)》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给予-20分处理。
为保证此次质量考评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起草了《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要求各被调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于9月30日前将《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在小区所有单元门、公示栏张贴,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向业主进行宣传,并于9月30日11点前将张贴情况向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请大连市物业管理协会配合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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