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皮肤病医院12月22日起暂停部分门诊业务
导语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大连市皮肤病医院12月22日起暂停部分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中医美容科、中医外治科等业务,就诊需线上预约挂号。
诊疗通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根据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降低社会传播风险,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防治和诊疗服务,现将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相关就诊事宜通知如下:
门诊就诊提示自12月22日起,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中医美容科门诊相关治疗项目暂停,仅提供门诊咨询服务。中医外治科暂停门诊诊疗项目。
皮肤科门诊只保留部分专家诊,平诊暂停,方便门诊正常。
无急诊急症等特殊情况,请近期尽量避免到医院来,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相关诊疗项目何时恢复正常,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通知。
请来自金普新区的人员到有发热门诊资质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就诊。
凡来我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如符合下列任意一种情况或有相关人员的接触史,请先行到有发热门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持排查病志及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1、从事冷链及其相关职业的人员;
2、来自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风险以上地区的人员;
3、体温查超过37.3°C或伴有咳嗽咳痰等症状者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若有隐瞒事实或者有症状不报告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门诊就诊实行实名制、全预约挂号,限号管理,除儿童、老年人及行动不便等特殊患者允许有1名家属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医院。
无手机或使用手机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通过“老年人无健康码绿色通道”,现场登记入院、现场窗口挂号。
候诊请保持1米间距,就诊请保持诊室“一医一患”。
住院提示
所有需住院治疗的患者,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住院。住院部实行全封闭管理,在院患者原则上不允许人员陪护,必须陪护的须经医院同意方可,在院患者及家属均不得离开医院,若擅自离院按自动退院处理。医院暂不接受来自金普新区患者入院。
线上问诊咨询
如有复诊或皮肤疾病方面的疑问咨询,可使用“大连皮肤医院”APP,每天8:00—17:00,线上皮肤科专家为您解答。
具体方法:您可通过安卓系统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系统的App Store搜索“大连皮肤医院”APP并下载安装,或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给您就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最新通知。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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