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暂停部分门诊科室(11月7日)
导语 从11月7日起,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外科、烧伤科(普通门诊)、职业病、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妇科、中医科门诊停诊。体检科暂停。门诊择期手术暂停。急诊24小时开诊,保留烧伤科急诊。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一、门急诊:
1.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以下人员请到发热门诊排查:
自2021年10月23日以来凡是有庄河旅居史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均需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最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最近21天内自重点管控地区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连人员;境外返回不足28天人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但血清抗体阳性者;隔离管控人员;冷链、铁路、民航、机场等场所工作的患者等。
2.从11月7日起,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内科、外科、烧伤科(普通门诊)、职业病、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妇科、中医科门诊停诊。体检科暂停。门诊择期手术暂停。急诊24小时开诊,保留烧伤科急诊。
3.注射狂犬疫苗、外科换药等需复诊患者,在复诊时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诊。
4.就诊时建议尽量不陪诊,若需陪诊,一患一人。请自觉维护“一室一医一患”,排队等候时请保持1米有效距离。
5.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均须全程正确佩戴无呼吸阀门口罩,做好手消毒,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如实填写“预检分诊流调表”。
二、住院:
1.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地区患者,需经过发热门诊全面排查后,方可收治入院,急诊危急重症患者除外。
2.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72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在患者排查肺CT及血常规后方可办理入院、陪护手续。急诊危急重症患者严格按上级有关要求办理,请配合医院工作人员。
3.对住院超过两周的患者加做一次核酸检测。各住院部病房实行全封闭管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住院期间不允许更换;病房禁止探视;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均不允许离开医院和病区。严禁外卖及快递进入医院。
三、核酸采集: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核酸采集处位于门诊楼西侧,现场有醒目指示牌。需核酸检测的市民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挂号,挂号成功后可直接线上缴费,凭缴费码到核酸采集处现场直接进行登记、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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