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旅顺口区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通知

导语 按照《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大委发〔2019〕19号)与《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要求,旅顺口区现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具体详见文章。

  关于旅顺口区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通知

  按照《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大委发〔2019〕19号)与《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大人才办发〔2020〕16号)要求,我区现开展2021年第四季度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资格复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复核人员范围

  1. 2019年第一批、2019年第二批及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已认定租房补贴且现工作单位仍在旅顺口区的。申请购房补贴及已办理租转购人员不在本次复核范围之内。

  2. 已在大连市其他区认定租房补贴资格,且工作关系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转入旅顺口区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二.提交复核材料

  (一) 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动

  工作岗位未发生变动是指高校毕业生现工作单位与首次资格认定(或上一季度复核)时所在单位保持一致的。

  1. 提交2021年10月-2021年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劳动合同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自2021年10月1日之后,与用人单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续签页的,请提交新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续签页1份。

  (二) 工作岗位发生变动

  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是指2021年10-12月份从我区原认定用人单位离职,按照下列情况提交相应复核材料:

  1. 工作岗位变动后,未在我市就业的,需提交与原用人单位的解除合同证明书复印件或离职情况说明。

  2.工作岗位变动后,仍在我区就业的,需提交与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2021年10月-12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及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工作岗位变动后,未在我区就业的,到我市其它县区用人单位就业的,需尽快办理专区手续。

  注明:请按照提交复核材料(一)、(二)的具体要求,将复核材料扫描成PDF版本,重命名为“姓名+2021年第四季度租房补贴复核”于2022年1月16日前发至指定邮箱。如社保缴费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需实际工作单位出具代缴协议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 新转入旅顺口区

  现场受理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2份;

  2.《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注意有效期限);

  6.与现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7.从实际转入月的前一个缴费月到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1份(体现出地区变更时间);

  8.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明:(三)新转入旅顺口区高校毕业生需现场提交材料办理,如社保缴费单位和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需实际工作单位出具代缴协议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事宜说明

  1.受理时间: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16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受理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一楼大厅5号窗口

  3.受理邮箱:lsrc2230@163.com

  4.咨询电话:81616339

  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人才住房保障地区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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