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有公积金缓缴政策吗

导语 5月27日,大连市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问:大连有公积金缓缴政策吗?

  答:有的,5月27日,大连市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应提出缓缴及补缴方案,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日期不应晚于2023年6月30日。

  具体政策办理指南

  (一)申请范围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单位书面申请,可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缓缴期限

  企业缓缴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

  当月已汇缴的可申请从次月开始缓缴至2022年12月。

  (三)申请材料

  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向账户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或网厅提交申请材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审核材料,出具批复意见。

  (五)办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网点)开通企业缓缴业务绿色通道,予以快速受理、即时办理。

  (六)缓缴及补缴

  1.企业申请缓缴时,应提出缓缴及补缴方案。

  2.缓缴方案应由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明确双方同时缓缴,还是职工个人继续缴存。同时缓缴的,对职工个人部分应明确处理方式。

  3.补缴方案应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补缴可以一次性补足,也可以分批补足。补缴日期不应晚于2023年6月30日。

  4.企业缓缴期间,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先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再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

  (七)后续缴存

  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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