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通局公开征求《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意见公告
导语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求《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 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城市管理有序、社会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通过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8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反馈:将意见以信函形式邮寄至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01号,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信封请标注“《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线上反馈:发送电子邮件至dlkgcs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大连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三、其他说明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所在单位(个人可不填单位),以便进一步沟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