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单独两孩热线解答

导语 28日辽宁省单独两孩正式实施,不少市民也许还有很多疑问,而且主要集中在再婚家庭生育“感情孩”、如何办理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怎么办这三类问题上,下面跟小编一起看看这些疑问解答吧!

  新政实施首日问的多办的少 六成咨询集中在三大问题

  再婚“单独家庭”是否可以生育二孩?再生育审批如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咋办?昨日是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第一天,拨打12320辽宁卫生计生热线的市民中有六成咨询“单独两孩”政策,并且集中在上述三个方面。

  昨日,辽宁各基层计生部门开始接受“单独两孩”准生手续办理,但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的多,真正办理的非常少。

  12320卫生热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昨早开始就有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单独两孩”政策,至昨日下午5时,该热线共受理市民电话121个,其中有71个是咨询新政策的,约占六成。“平时咨询‘单独两孩’政策的市民只占总来电的三成。 ”

  从市民咨询问题的类别来看,主要集中在再婚家庭生育“感情孩”、如何办理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了咋办这三类问题上。

  现实中的再婚家庭,有的是一方或双方都有孩子,但不在身边,再生一个孩子不仅有利于加深夫妻感情,增强责任感,更有利于维系家庭稳定,社会上通常将这称为“感情孩”,昨日咨询这个问题的最多。

  热线解答

  再生育审批如何办理?

  答:再生育审批程序与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再生育审批程序完全相同。符合条件的夫妻需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再婚一方是独生子女,此前没有生育孩子,另一方已离异有过一个孩子,是否可以再生两个孩子?

  答:这种情况不适用“单独两孩”政策。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该夫妻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因改名导致《独生子女证》上的名字和户口簿上的不统一,该怎么处理?

  答:申请人可以持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独生子女父母或独生子女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进行认证。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已经死亡的情况,可由申请人父母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或申请人做出个人声明。

  再生育审批最快多久可办下来?

  答:只要相关材料完备,5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审批时需要持《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这该如何办理?

  答:夫妻双方户籍为本省的,且在本省办理过初次生育登记手续的,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不再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夫妻一方户籍为外省的,《婚育情况证明》应当由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但因本人长期工作、居住在户籍地以外,提供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困难的,可由本人做出个人声明,由本省受理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之日5日内,向其户籍地通报核查,并于收到核查反馈5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夫妻婚后生有一孩,曾离婚后复婚,办理再生育审批会有何不同?

  答:夫妻二人离婚后,没有与他人产生婚姻并生育子女的,且复婚后无再生育,申请再生育审批,正常办理即可。

  二胎生育保险怎么算?

  答: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政策,只能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来办。符合政策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女职工,仍可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补贴和产前检查补贴待遇,连续缴满10个月(补缴时间不计算)后分娩的,还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的标准与生一胎并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有所差异。生育二胎的女职工,顺产的只能享受三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贴。由于生育第二个孩子,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所以男职工不能享受护理假工资。

  “单独两孩”准生证有无有效期?

  答:有效期为2年。一些街道计生工作人员建议,还没有怀孕的不必着急办准生证,可以积极做好孕前检查等准备,避免指标过期。另外,准生证批下来后,以前的独生子女费就停发了,因此要慎重选择申请时间。

  要二胎时,以前领的第一个孩子的独生子女费用退不?

  答:不需退费。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已领取的部分全部退回。省卫计委介绍,“单独两孩”办理程序,比双独或再婚家庭生育二胎省略了退费这一项,也就是说无需退还之前领取的独生子女费。

  “单独家庭”生二胎要年满26周岁如何认定?

  答:不仅年满,出生月份上也要满才可以。交要件办手续时,非申请夫妻本人去可以吗?

  答:建议最好由夫妻一方本人去办理,这样可以把具体问题说清楚,避免因要件不全或个人信息说不清楚跑两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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