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烈士认定审核及办理流程
导语 本文提供了申请烈士认定的地点,同时也列出了审批流程。有需要的市民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申 请
牺牲者所在单位或牺牲者家属向其户口所在地县(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批烈所需材料
受 理
县(区)民政局接受认可后代县(市)区政府行文报送市政府。
审 查
市民政局代市政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行文上报省政府。
决 定
省民政厅代省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批烈条件的,省政府行文批复,不符合条件的,由省民政厅行文批复。
发 证
批准为烈士的,省民政厅代省政府填写《革命烈士通知书》,县(区)人民政府填写《革命烈士证明书》,代民政部发给革命烈士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