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点高中指标到校什么意思

导语 所谓“指标到校”,就是指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市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具有大连市户籍且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初中学校的“学区内”应届毕业生。

  大连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政策:

  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为了鼓励学生就近入学,我市从1993年开始实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录取政策(以下简称指标到校政策)。所谓“指标到校”,是指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学区内”的应届毕业生。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学区内”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即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以下同)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市内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到校生”数分配到区内各个初中。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时,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先录取报考统招志愿的学生,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到校生”。

  “学区内”学生应满足下述条件:

  对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户籍在市内五区的学生,如果初中三年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随父母外出务工返连的市内五区户籍学生,服从实际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入学安排,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对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的随迁子女,如果满足下面条件之一的,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一是随迁子女凡服从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入学安排,并取得我市初中学校初始注册学籍,有三年初中学籍并有完整的学习经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我市登记办理的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大连市域内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不用办理居住证),至少有一方在连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含租赁),自初一年级秋季入学前(8月31日前)至中考录取时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初中升高中时将享受指标到校政策;二是随迁子女服从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在中考报名之日(3月中旬)前户口迁入市内五区的,初中升高中时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初中学校每年要对本校学生进行一次学区认定,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经历,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即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学生的家长,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初中期间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请让孩子初中在“学区内”学校就读。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大连本地宝,对话框回复【指标到校】即可获取大连中考指标到校最新政策、分配比例、录取分数线、各校分配名额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