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生源地助学贷款申领人需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导语 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朋友,那么该承担哪些违约责任呢?本地宝为你解答。

  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答:借款学生申请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后需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未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

  (2) 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事件、文件或资料,并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3) 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的;

  (4) 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5) 借款学生拒绝或阻挠贷款经办机构定期监督检查的;

  (6) 违反《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建设银行可视借款学生违约情况,采取以下一种或数种措施:

  (1) 责令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罚息利息;

  (3) 从借款学生任何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中直接划款,偿还贷款本息;

  (4) 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原发放的贷款;

  (5) 在借款学生就读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6) 由建设银行将借款学生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7) 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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