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

导语 大连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大连本地宝。

  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标准有一定的额度限制,不同城市的缴纳标准可能会有不同,那么大连市公积金最低缴纳标准是多少呢?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截至2014年6月末,大连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

  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职工)缴存比例。

  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12%+12%)=1579元。

  新政公积金缴存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职工公积金账户允许在工作地城市内进行跨区、县转移,跨省市需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清零后重新计算。

  改革后:职工公积金账户将允许跨省市进行转移,无须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进行合并计算。

  2014年住房公积金有了新的政策调整,新政公布之后,引起了不小的热议,改革后的新公积金政策给大家带来了许多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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