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供暖费退费金额标准

导语 在大连供暖期接近尾声的时候,除了关注最后一个月的供暖质量外,更多的市民还是会想到关于供暖退费的问题:供暖期锅炉故障停暖该咋退费?室温一直不达标,这笔供暖费该退多少?

  《大连市供热住宅室温检测管理暂行规定》: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室内温度不达标,经测温后:

  ①居室温度在16℃(含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20%退费

  ②居室温度在14℃(含14℃)以上16℃以下,按50%退费;低于14℃,按全额退费

  经供热单位测温:

  ①居室温度1次不达标的,按1天退费

  ②1星期内2次以上测温均不达标,按7天退费

  ③1个月内超过3个星期不达标,视为全月不达标

  ④超过3个月不达标,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

  经区供热办测温:

  ①1次不达标视为7天不达标

  ②一个月内超过3次不达标,视为全月不达标

  ③供热期内超过3个月不达标,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

  ④个别居室温度不达标的,按各居室平均温度计算测温结果

  ⑤退费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退费金额=交费总额÷供热期天数×不达标天数×退费比率

  拓展阅读:

  两种退费均需供热企业办理

  ①对于不热退费,市民可以持供热测温报告向供热企业申请退费;

  ②故障停暖的退费。

  注意:住户可以和供热单位协商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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