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契税法与老契税法区别(图表对比)

导语 新契税法与老契税法区别有哪些?是否提高了契税税率?大连本地宝来告诉你!

  关于退税的新规定

  《契税法》中增加了第12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也就是说,如果在权属登记前,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即使纳税人交了税也可以办理退税,这可以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

  关于申报纳税的新规定

  总体来说,纳税申报更简化。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大地税公告〔2016〕4号)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前(时)缴纳契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

  《契税法》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征管效率。

  附:《契税法》和《契税暂行条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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