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劳动能力认定后大连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怎么计算?

导语 在大连市申请低保户时需进行家庭成员劳动能力认定,那么经劳动能力认定后的家庭成员收入怎么计算呢?

  经劳动能力认定后大连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收入怎么计算?

  答:(一)未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稳定就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人员计算收入。在家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者不定期短暂性外出打零工的农村居民,可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每年8个月灵活就业核算其收入;实际收入超过上述数额的,按照实际数额计算。

  (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未就业的,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比例计算收入,一般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可以不计算收入。

  (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未就业的,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比例计算收入,一般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确实无法实现就业的,可以不计算收入。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有法定生活来源的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无法定来源的按照无收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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