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即可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购房发票(营业税结算款发票或增值税发)票;
4.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已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须提供《预告登记证明》。
【身份证明】
1.若购房人已婚,此次购房属于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唯一住房或家庭第二套住房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包括未成年子女);
2.若购房人未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
3.若购房人离婚未再婚,需提供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生效的离婚民事判决书)、户口簿;
4.若购房人丧偶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配偶死亡证明(户口薄已注明的可不提供)。
5.若购房人为单位的,需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内4区)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
电话:0411-83691066
大连市高新园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路3号纳米大厦6层
电话:0411-84615600
旅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黄河路95号
电话:0411-86633757
大连金普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大连开发区黄海西路169号(开发区检察院对过)
电话:0411-87923683
大连市瓦房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电话:0411-85527171
大连普兰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原三川大厦)
电话:0411-83118055
大连庄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11号(政府第二办公楼二楼)
电话:0411-89843220
办理时限:完税后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经济适用房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