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军人五级残疾评定标准

导语 大连军人五级残疾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大连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的,为五级

  1.完全运动性或不完全性感觉性失语;

  2.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

  3.四肢瘫肌力4级;

  4.单肢瘫肌力3级;

  5.利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后组颅神经单侧不完全麻痹;

  8.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9.一肢深感觉丧失;

  10.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残留部分幻觉、妄想、情感反应迟钝、意志减退等症状,劳动和社交能力小部分丧失;

  11.脊柱骨折后遗小于30°畸形,伴根性神经痛(神经电生理检查异常);

  12.非利手前臂缺失;

  13.非利手功能完全丧失;

  14.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5.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16.双前足缺失;

  17.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18.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

  19.面部瘢痕>40%并有毁容标准6项中之一;

  20.50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乳房完全缺损或严重瘢痕畸形;

  21.50岁以下未育妇女双侧乳腺切除;

  22.会阴部瘢痕致阴道狭窄、尿道外口狭窄、肛门狭窄不能修复(达其中2项);

  2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或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3;

  25.双眼矫正视力<0.3或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6.一侧眼球摘除,另眼矫正视力≥0.3~<0.8;

  27.双耳听力损失≥80dBHL;

  28.鼻缺损>1/3或双耳廓完全缺损;

  29.一侧上颌骨部分缺损,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c㎡;

  30.下颌骨缺损长4cm以上,伴口腔、颜面软组织缺损>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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