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电动车无牌无证怎么处理
导语 为规范庄河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庄河市发布相关规范。
问:庄河电动车无牌无证怎么处理?
答:根据《庄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庄河市禁止无号牌及悬挂其他地区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通行,同时,庄河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国家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摩托车的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对新标准实施前购买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合格证标注“电动自行车”的“两轮电动车”纳入核发“过渡期临时标识”范围。对新标准实施后购买的“两轮电动车”鉴定为“电动自行车”方能办理“过渡期临时标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车辆性质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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