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后所有门诊都能报销吗
导语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制度设计要求,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按年度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需要参保人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按比例报销。
问:大连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后所有门诊都能报销吗?
答:是的,都能报销。
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制度设计要求,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按年度设置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需要参保人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按比例报销。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通过该项政策最多可报销1.2万元费用。
具体的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级别越低,起付标准越低,患者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各级医院的年度累计起付标准分别为: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600元,其他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200元。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累计说明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各级医院多次就诊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均累计入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年度起付标准会通过医保系统自动记录,达到各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时,医保自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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