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建造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

3.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4.房屋坐落地应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


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房屋权属证书原件1份;

4.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建房费用发票原件1份;

6.产权人为配偶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

7.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渠道办理。

提取额度&提取频次

职工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家庭提取总额度不超过房屋建造的费用总额。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11-12329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大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发送关键词【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大连公积金提取频次/额度、提取条件、提取所需材料、办理方式、咨询电话等内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