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1.提取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距上一次提取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3.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2.公积金联名卡原件1份;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1份;
4.借款人为配偶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1份;
5.配偶代为提取时,需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1份。
办理流程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综合窗口、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公积金”手机APP等渠道办理。
提取额度&提取频次
提取频次
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多次申请提取,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贷款本息额。
提取额度
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办理首次提取,提取金额为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扣除该笔贷款合同的前三次月还贷额。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职工可以办理以自动扣划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所签订代扣协议的合同不得再作为他人以转账方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据,按月自动扣划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间不作为本办法第七条提取间隔计算时间。
提前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多次办理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账偿还,且不受本办法第七条不同情形提取间隔时间限制。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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