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海船舶户口本办理指南

  大连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时限,证件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具体参看下文;

办理条件

1、出海船舶除依照规定向主管部门领取有关证件外,应当向船籍港或者船舶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船舶户籍注册,领取《出海船舶户口簿》。

2、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海事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发给有关证书的其他小型沿海船舶,应当向公安边防部门申领《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

3、内地经营江海运输的个体所有的船舶,按协议到沿海地区从事运输的,应当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持有关船舶、船员等有效证件,到其协议从事运输的沿海县(市)级以上公安边防部门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

办理材料

1、船长(主)需要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职务船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航行签证簿》、《船舶国籍证书》和四寸彩色船体照片(必须有船名船号的船舶整体照片)1张。

2、渔业捕捞船只,需携带《渔业捕捞许可证》

3、渔运船只,需携带《船舶营运证书》。

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公民携带所需材料到边防部门填写《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

2、由边防派出所对申请材料受理再交由上级部门审核:

①受理:接受《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手续。提交审核(受理7个工作日内,交由县级公安边防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作出决定。)

批准:符合条件的,签发证件。

不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利。

②不受理: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告知当事人

③补正: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符合发给《出海船舶户口簿》条件的船舶,边防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核发《出海船舶户口簿》

年审时间:边防派出所在每年的11月份至次年的2月份,集中对《出海船舶户口簿》进行年审。未经年度审验的船只不准出海。

有效期限:《出海船舶户口簿》的有效期为四年。

收费标准:根据公安部边防局规定,《出海船舶户口簿》免收工本费。

办理地点

办理机构:各公安边防派出所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实施机关: 大连市公安边防支队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学士街12号

联系电话:0411-82707070

大连各区边防派出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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