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为加速人才集聚,改善人才居住环境,鼓励和吸引人才创新创业,根据《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大金普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文章。
人才公寓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除先落户后就业的引进人才之外,其他人才均由用人单位对申请表内容进行初审,并填写《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员汇总表》,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才公寓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相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
先落户后就业的引进人才,由本人直接向窗口提交《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人员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其中《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还需提供一份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新区各类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驻区高校等,其中企业要求登记注册和税收征管关系均在新区范围。申请人(及其配偶)在金普新区范围内没有产权住房(含公寓)且未享受过金普新区保障性住房政策和金普新区人才购房、租房等相关优惠政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1.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2.经认定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
3.经认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4.按照《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办理引进人才落户的人才;
5.经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的其他人员。
人才公寓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需求;优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研发中心和总部经济企业的需求;优先保障创新投入大、创业潜力强、创新创业后劲足等企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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