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一次性提前领取实施细则
导语 对符合领取我市安家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安家费,政策实施详情请见正文。
大连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一次性提前领取实施细则
一、支持政策
对符合领取我市安家费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安家费。
二、办理条件
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经自主认定单位、地区、部门认定的引进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2024年10月30日及以后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具体流程
(一)申请提交
1.个人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可通过辽事通APP不动产查询模块,查询并下载含二维码的PDF文件)等材料。
2.信息上传。用人单位对人才情况审核后,通过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或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安家费一次性提取”模块,提交申请信息,上传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信息查询文件等材料。(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
(二)资格审核
1.购房资格核验。市自然资源局核验人才购买新建商品房及不动产权证书等信息,提交审核意见。(办理时限:每月20日前)
2.名单生成。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线上自动校验人才在连社保缴费信息,形成资金发放名单。(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三)资金发放
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向申报人所在单位推送标注政策类别的提醒信息。市委人才办根据审核通过名单,于申请通过下月初将资金发放至申报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报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结果反馈
1.市委人才办将资金发放至申报人所在单位后,通过系统将发放结果回传至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2.申报人所在单位将资金发放至申报人后,将发放结果(发放记录单或系统截图)上传至大连人才网或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若夫妻均符合申请条件且不动产权证书属夫妻共有,可选择一人申请并领取。同一新建商品房仅能办理一次提前领取。
(二)一次性领取剩余安家费的引进人才,自引进起三年内,因本单位原因导致人才工作变动离连的,本单位退回已发放的安家费;人才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离连的,本单位责成人才返还已发放的安家费。
(三)一次性领取剩余安家费的引进人才,引进三年内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流动的,原用人单位和现用人单位应明确人才安家费管理权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自主认定地区、部门,由自主认定单位、地区、部门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四)用人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人才工作变动离连等信息报自主认定地区、部门,自主认定单位、地区、部门及时核实后报市委人才办。用人单位预留银行账户可通过大连人才网或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进行修改,市委人才办对相关数据进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