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导语 公租房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租赁性质的住房保障。我市公租房保障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实物配租,即申请家庭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缴纳略低于市场租金的房租;一种是租金补贴,即申请家庭自行在社会上租住房屋,政府按规定标准向保障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问:大连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答:不一样。

  公租房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租赁性质的住房保障。大连市公租房保障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实物配租,即申请家庭租住政府提供的公租房,缴纳略低于市场租金的房租;

  一种是租金补贴,即申请家庭自行在社会上租住房屋,政府按规定标准向保障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目前,我市公租房保障以租金补贴形式为主。

  问: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保障可以互相转换吗?

  答:符合条件的在保家庭,两种保障形式可以互相转换。申请转换的保障家庭需要先进行申报或登记,经审核通过后,按转换后的形式进行保障。(具体申请方式见问题解答第30及31条)

  问:怎样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只面向租金补贴在保家庭,新户不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租金补贴在保家庭有意向申请转为实物配租保障的,可在住房保障部门公布的“补贴转实物”受理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合格并摇号摇中后,按批次进行分配。轮候期间仍可享受租金补贴保障,待转换安置后,租金补贴同步停止发放。

  问:实物配租保障怎样转为租金补贴保障?

  答:公租房实物配租在保合格家庭,自愿退出实物房源,申请申请转为租金补贴保障的,在公租房小区物业办理退房后,将退房手续提交至所属街道,由街道上报至市住建中心。由市住建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予以转换。自退房时间的下月起,计算补贴发放起始时间。

  问:公租房租金补贴发放标准?

  答:1、低保类家庭: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570元;2人的,月补贴850元;3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300元。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家庭低保人口为1人的,月补贴460元;2人的,月补贴680元;3人的,月补贴920元;4人及以上的,月补贴1120元; 有房户家庭按差额补贴,最低月补贴240元。

  2、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5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300元。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无房户家庭月补贴400元;有房户家庭月补贴240元。

  3、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租房的,月补贴100元;

  在甘井子区租房的,月补贴80元。

  外来务工人员家庭补贴时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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