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6月19日大连市正式启动超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超龄劳动者可参加工伤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职业人群工伤保险全覆盖,辽宁省出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年满16周岁的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等见习人员也可以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上述群体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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