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单位业务系统登录说明

导语 按照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要求,大连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入口自2021年6月23日起迁移至“大连政务服务网”,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文章。

  按照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要求,大连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入口自2021年6月23日起迁移至“大连政务服务网”(http://zwfw.dl.gov.cn)。今后,网上操作公积金单位业务、公积金个人业务和公共业务,均需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积金中心网站原网上业务入口关闭,只作为登录市政务服务网链接。

  操作方式如下:

  一、登录

  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或公积金中心网站业务办理入口进入大连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弹出“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界面,选择“法人用户/个人用户”,输入对应的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完成登录操作。

  

  二、 业务办理

  1. 单位业务

  以“法人用户”登录后,插入公积金业务网银盾,在“办事服务—法人办事—热门服务”中选择“公积金法人服务”。

  

  确认后,出现“单位登录”及“下载登录助手”界面(部分电脑会出现“网站安全证书问题”,请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即可),输入网银盾密码,即可进入单位网厅,选择拟办理业务操作。如首次登录,请点击“下载登录助手”,按提示安装插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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