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热点解读(附定点医院名单+联系方式)

导语 有很多小伙伴咨询怎么办理医疗保险的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就医定点医院有哪些?又如何结算呢?小编特意整理了这些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异地转诊就医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病确需转往异地(京、沈、沪为主的副省级城市、三级以上医保定点)联网医院诊治的,须由大连市医疗保险转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直接结算登记备案,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需连续、多次住院治疗的,转诊后一年内有效。

  1.二十六所异地转诊定点医院:

包括十一所市内三级医院、八所专科医院和七所区市县中心医院,即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市中心医院、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大连市友谊医院、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零医院、大连市中医医院;大连市儿童医院、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大连市妇产医院、大连市第六人民医院、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大连市结核病医院、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大连市口腔医院;金州区第一人民医院、中国医科大学盛京医院附属大连医院(原开发区医院)、旅顺口区人民医院、瓦房店中心医院、普兰店中心医院、庄河市中心医院、长海县人民医院。

  2.登记备案:大连市参保人经由大连市异地转诊定点医院医生开具转诊单,持二代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下称社保卡),到该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联网登记,可选择就医地不超过10所联网医院。

  3.异地持卡住院直接结算:

登记备案后,领取《辽宁省大连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及《异地转诊治疗告知书》,之后可在选定的就医地联网医院,按实名制等有关规定,持本人社保卡住院并直接结算。

  4.就医地住院直接结算标准:

①执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②执行参保地(大连)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现金垫付异地医疗费的情况:

①已经异地住院或社保卡未激活的,可在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在大连市转诊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现金结算登记,选择1所就医地(京、沈、沪为主的副省级以上城市)三级甲等以上医保定点医院。②就医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未成功退改为现金住院的。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④门诊透析治疗。⑤病情符合转诊规定但未及时在转诊定点医院办理登记备案的。⑥病情确需由异地转诊医院开具转院单转往其医联体协作医院治疗的。其中,⑤和⑥提高个人自付10%。

  6.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

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①治疗后一年内的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收据及明细;②住院病案;③放疗病案(指放射治疗的);④门诊特药治疗病志(指认定特药待遇的);⑤门诊化疗病案或透析治疗记录病志(指门诊化疗或透析治疗的),提交到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本人自行留存复印件),按大连市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7.审核报销领取支票:

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单据(见6.审核报销)、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任意储蓄卡、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指未成年人)、死亡证明及具备法律效力的顺位继承人授权书或公证书(指死亡人员)、《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指企业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

  8.审核报销办结时间:30个工作日;转实地稽查、专家会审认定或上报请示的延长至3-6个月。

  二.异地突发急诊急救住院

  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因探亲或出差等原因临时外出期间,在异地(大陆境内)突发急诊急救,或大学生寒暑假(包括休学期间)在原户籍地发病,可以就近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本人现金垫付住院医疗费),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注册并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dl12333.gov.cn-个人门户主页-办事指南)或拔打24小时热线0411-88857000-4-1号键或拨打0411-114转异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进行申报备案,各项规定告知可通过申报网页或88857000转4转2-8键语音查询。

  1.申报备案:申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住院号、医院名称、入院诊断、入院时间、异地事由及急诊急救病情。

  2.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①治疗后一年内的,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住院收据及明细;②急诊急救病志;③住院病案,提交到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本人自行留存复印件),按大连市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3.审核报销领取支票: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单据(见2.审核报销)、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任意储蓄卡、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指未成年人)、死亡证明及具备法律效力的顺位继承人授权书或公证书(指死亡人员)、《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指企业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

  4.审核报销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转实地稽查、专家会审认定或上报请示的延长至3-6个月。

  三、异地安置人员(居住、工作)就医

  大连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个体、居民(大学生除外)持有二代激活社保卡并在异地(大陆境内)居住,本人持有异地居住证(或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可在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异地安置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居民省内未开通)。在职职工在异地(大陆境内)工作一年以上的,须由单位申报。登录Http: //si.12333.gov.cn实时查询全国联网医院等信息。

  1.登记备案: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二代激活的社保卡及下列材料之一,在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登记备案,并打印领取《辽宁省大连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下称《备案表》)及《大连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宣传折页》:

  ①本人异地户口簿或居/暂住证或房产证。

  ②随配偶或子女居住的,可提供投靠亲属异地户口簿或房产证(附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③随军配偶或子女是异地现役军人的,异地居住证明可由部队开具。

  ④用人单位派驻职工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提供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合同、派遣合同、调转函或政府机构、单位公文等)及《大连市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定点医院申请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下载表格、加盖职工单位公章)。

  ⑤未联网前已经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如已激活二代社保卡,可电话联系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办理联网登记。

  各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电话:市中心83709182、保税区87312212、金州新区65891684、旅顺62682282、普兰店83168696、瓦房店85687169、庄河89725672、长海89886065、长兴岛85283021、花园口89128620。

  2.封锁及变更:异地安置直接结算登记备案后,省内居住人员持《备案表》和激活的社保卡到居住地医保中心指定部门登记确认,跨省居住人员可直接在居住地联网医院住院登记时验卡确认。同时,社保卡医保功能实行计算机封锁(大连市内不能使用),一年后(在职职工半年)如本人需要可提交书面申请取消或变更安置地。

  3.居住地联网医院住院直接结算标准:①执行居住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②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省内居住结算的,住院起付标准暂执行居住地规定)。

  4.现金垫付医疗费的情况:①如病情确需转往非安置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须由安置地定点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②非安置地突发急诊急救就近住院的,须提供急诊急敉病志;③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门诊统筹、门诊特药及门诊管理病种待遇的,须提供相关门诊病志及处方明细;④安置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未成功退改为现金住院的。

  5.现金垫付医疗费审核报销:本人或代办人持本人激活社保卡及下列材料:①治疗后一年内的未支付其它社会保险待遇的原始收据及明细;②住院病案;③放疗病案(指放射治疗的);④门诊相关病志及处方明细(指享受门诊规定病种、门诊统筹、门诊特药及门诊管理病种待遇的);⑤转院单或急诊急救病志(指转院治疗或在非安置地突发急诊急救就近住院的),提交到属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本人自行留存复印件),按大连市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6.门诊待遇报销标准:在异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现金垫付的,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①门诊大病及慢性病按相应病种待遇报销;②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按30%报销,每季度最高支付限额180元。如进行浅表肿物切除术、乳腺肿物切除术、翼状胬肉切除术、睑内翻矫正术、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诊断性刮宫术,宫颈息肉切除术和包皮环切术的,按门诊统筹手术病种待遇报销。

  7.提取个人账户:每年6月或12月(1--20日)单位或街道退管部门专管员持单位财务专用收据和异地安置人员名单(加盖印章),到属地医保中心参保管理窗口、结算窗口和财务窗口办理并返还本人。

  8.审核报销领取支票:审核报销原始凭证单据(见5.审核报销)、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任意储蓄卡、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指未成年人)、死亡证明及具备法律效力的顺位继承人授权书或公证书(指死亡人员)、《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账证商店出售的非经营性专用收款收据(指企业职工、加盖单位财务章)。

  9.审核报销办结时间: 30个工作日;转实地稽查、专家会审认定或上报请示的延长至3-6个月。见“异地转诊就医”。

  四、参加异地城市医疗保险、居住在大连市的人员

  须在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登记并领取《x x省x x市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下称《备案表》),之后持激活的社保卡和《备案表》到大连市任意一家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医保科窗口确认登记,方可在大连市各联网定点医院按规定办理住院及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如高值药品等)应回参保地按当地规定执行。

  住院联网结算标准:执行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省内参保的,住院起付标准暂执行大连市规定)

  省内各市联系方式(如有更新请按当地公布的信息):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结算处 024-62161762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保中心综合科 024-53998082(审批本市居住异地)

  结算一科024-53998085(审批异地居住抚顺)

  本溪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分局待遇审核科024-42818080

  鞍山市社会保险局结算处0412- 5536069

  丹东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审核结算科0415-3105808

  锦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算二科0416-3881048

  营口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科0417-2980266

  阜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418- 2273586

  辽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计稽核一科0419-3238021

  盘锦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待遇管理科0427-2209165

  铁岭市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待遇科024-74841090

  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0421-2638918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异地科0429-3150575

 五、大连市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院及医保科联系电话

 六、大连市医疗保险待遇问题解答

  1.问:异地急诊和异地转诊的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答:起付标准1500元,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除外乙类项目先行自付部分),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如下:老年居民5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在职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70%;退休职工85%。其中,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辽宁省和大连市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80%。

  2.问:没有办理转诊手续异地住院,或异地急诊住院后,没有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电话申报的,还能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确属重症未及时转诊或确属异地突发重症急救未及时申报的,可在出院后一年内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申报,经专家会审认定后准予报销的,降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10%。逾期申报的不子报销。

  3.问:异地住院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异地就医住院规定: (1)实名制住院并如实申报病情,将身份证信息在住院处备案。(2)出入院标准、住院治疗及待遇支付均遵循合理原则。(3)异地急诊急救住院治疗的,应符合辽劳社发[2002]86号文件规定的急诊急救病种范围,病情稳定后转回大连做后续治疗。(4)异地住院时间不应超过30天,异地转诊进行疗程化疗的间歇期应办理出院。(5)出院带药:符合所申报病种住院治疗的口服药物按医嘱报销15天剂量,外用药、注射液、针剂和出院后治疗项目均不予报销。

  不予报销的情况:(1)门、急诊医疗费用(放疗门诊及抢救连续住院的除外)。(2)非公立或非定点医院医疗费用; (3)院前抢救和120的各项费用。(4)医保卡因欠费、毕业销户或补缴待遇审核期等原因封锁。(5)住院病案身份信不符、材料不全或未加盖有效印章。(6)违反出入院标准和合理原则。(7)与病案记录和医嘱不符或与申报病种治疗无关的收费项目。(8)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和项目。

  4.问: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5.问:灵活就业人员欠费后,在异地住院可以办理申报并享受医保待遇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医保缴费期间,医保卡处于半止付状态,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不能办理异地住院申报和住院费报销,在缴费到账次月,医保卡状态恢复正常才可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按时缴费,从而在需要时及时享受待遇。

  6.问:尿毒症血液透析的病人临时外出怎么办理异地透析费用报销事宜?

  答:大连市参保的血液透析人员临时外出时,须提前在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网上转诊(指具备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不具备转诊资格的,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单位职工须加盖单位印章)和医保卡办理登记备案。

  办理异地透析费用的报销时,须在当年向参保地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窗口提交下列材料:(1)门诊透析收据(未支付其他社会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原始收据、含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医院现金收讫专用章)和明细;(2)门诊透析治疗小结或诊断证明书(注明透析时间和次数,加盖门诊诊断专用章);(3)血液透析记录单。报销标准按照大连市内定点医院同等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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