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11种情形不享低保

导语 大连市有哪种情形不能办理低保?大连市低保办理条件是什么?大连市低保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大连本地宝为你解答。

  申请条件: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含城镇,下同)居民和城市农业户口居民,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虽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银行存款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私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

  (三)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的;1年内购买价值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的非生活必需品的。

  (四)家中有机动车辆的;安装电话且每月通话费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的;家庭成员持有移动电话的(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使用的代步机动车、固定或移动电话除外)。

  (五)有高值收藏或投资股票、商业保险或其它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六)饲养价值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宠物的。

  (七)外地在本地就读的在校学生;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出国留学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八)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进行登记,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以上不接受就业安排的。

  (九)拒不参加社区公共服务社或无正当理由1个月内两次不参加其活动的;连续2次、一年内累计5次不按规定申报家庭收入或提出续保申请的。

  (十)年内因赌博、嫖娼被行政处罚过的;因吸毒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违法结婚、收养和计划外生育的;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十一)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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